各部门、学院:
根据《济宁医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济医院字〔2024〕141号)、《关于做好部门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审评办字〔2024〕5号),现就各部门、学院审核评估支撑材料准备工作进行通知,具体内容见附件,附件通过联络人微信群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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