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对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5年4月21日-27日。
二、督查内容
(一)专项汇报
1.二级学院工作汇报。内容包含学院基本情况,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特色亮点、专业剖析和课程分析等;
专业剖析:专业培养目标、规格和标准,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过程执行,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条件与利用,产学研促进教学,学生就业与发展,专业建设成效与持续改进等。
课程分析:课程定位和性质,教学目标,内容设计,重点、难点把握,学情分析,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评价与考核方式,教学反馈与教学效果,课程建设成效等。
2.部门工作汇报。内容包含部门基本情况,服务、保障本科教育教学开展工作情况等。
3.汇报方式:PPT。二级学院自评报告装订备查。
(二)教学材料专项检查
1.考试档案:近4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档案材料;
2.毕业论文:近2届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
3.教学档案:近4学期教学管理和教学运行相关材料。
(三)文化建设、宣传教育、氛围营造专项检查
1.各单位环境卫生、工作秩序、文化氛围、网站建设等。
2.各单位对审核评估工作的宣传,师生学习知晓情况等。
三、督查安排
(一)专家组成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带队,部门负责人、教学督导专家、教学管理人员等为成员的检查组。
(二)检查形式
1.专项汇报检查
(1)二级学院
听取学院主要负责人汇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20min);听取专业负责人专业剖析(15min);听取课程负责人课程分析汇报(10min),专家组现场点评。检查组提前1天抽取参加汇报的专业和课程。
汇报范围: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共卫生学院、精神卫生学院(精神医学研究院)、护理学院、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医学影像与检验学院、法医学院(司法鉴定研究中心)、口腔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康复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部门
听取部门负责人关于部门情况及服务教育教学情况,汇报时间8-10min,专家组现场点评。
汇报范围: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部(党校)、宣传部、统战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妇委会)、团委、机关党委、发展规划处(法律事务办公室)、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实践教学管理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基建处、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精准医学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期刊管理中心(行为医学教育研究所)、继续教育学院。
2.教学材料专项检查
(1)考试档案专项集中检查
检查各开课单位近4学期开设课程的考试档案,每门课程试卷不少于1个班。检查组随机抽取试卷,提前1天通知各开课单位。
(2)毕业论文专项集中检查
核查近2届的毕业论文,重点核查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检查组根据毕业论文汇总清单,随机抽取确定检查的毕业论文,确保覆盖所有专业,提前1天通知各学院。
(3)教学档案材料专项检查
检查组提前1天抽取各教学单位的教师教案、集体备课、规章制度等日常教学管理和运行档案材料。
3.校园文化建设、宣传教育专项检查
对各部门、单位对审核评估工作宣传教育情况,教学环境文化建设情况,包括文化氛围、环境卫生、工作秩序、精神面貌、网站建设(设计、布局、内容更新等)、标识系统使用规范、文化特色等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作为当前时期首要工作来抓,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报有关材料,以免影响工作进度。
2.各组专家形成督查意见,采用现场和书面两种形式进行反馈,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3.检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其作为部门、单位考核重要参考;视情况采取党委、分管领导等不同层级的约谈、跟踪督导、限期整改等必要措施,确保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成效。
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