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考察的工作时间一般为多长时间?
专家现场考察标准时长3~5天,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二、专家组现场考察的目的和内容
专家组现场考查主要目的是核实学校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了解自评报告未能反映的有关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校(院)长报告。
(二)现场走访:如各学院、教学或研究中心、直属与非直属附属医院、实践基地、临床培训基地、图书馆、教学场所、学生自主学习室等。
(三)教学资料查阅:学院、教研室日常教学管理资料;近期学生试卷(含平时试卷)、实验报告、实习报告、作业等。
(四)课程检查:观摩课堂教学、实验、实习、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讲课等。
(五)测试:测试学生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六)座谈会:包括各级学术和管理委员会、院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广泛利益方代表等。
(七)考查其他能反映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的现场和实物。
(八)认证意见反馈:专家组在充分走访和观察基础上,给予初步认证报告和反馈意见。
(九)对附属医院的重点考察内容:观摩理论授课、实验课教学、见习课教学、学生技能操作、教学查房、病例讨论、讲课、考察实验室、临床技能中心、走访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教研室,调阅部分考试试卷及相关支撑资料。
三、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有哪几种结论?
现场考察结束时,认证专家组根据学校自评材料和现场考察情况,对学校申请认证专业教育教学是否达到《标准》的要求做出认证结论建议,认证结论经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确定。
认证结论分为“通过认证”和“不予认证”。
通过认证:学校申请认证专业教育教学达到《标准》的基本要求,有效期为6年,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学校临床医学专业通过认证的前提下,认证结论也包括学校申请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其他临床医学类专业的通过情况。认证有效期内,如果学校申请补充认证的其他临床医学类专业经工作委员会审议决定通过认证,更新后的认证结论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认证学校。补充认证专业的认证有效期不超过学校原认证期限。
不予认证:学校申请认证专业教育教学未达到《标准》的基本要求。学校须依据专家组认证报告和建议进行改进,整改后方可再次提出认证申请。整改期限不少于2年。在学校临床医学专业不予认证的情况下,不对学校其他临床医学类专业做出结论。
认证有效期内,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的专业建设情况和持续改进状态,可审议并公布延长认证有效期或终止认证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