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计划的结构、组成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1.在课程计划中简述每门课程的内容、课程安排的先后顺序以及其他课程要素,以保证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课程、生物与基础医学课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课程和临床医学课程之间的协调。
2.在课程设置中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者之间的比例可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等实际情况确定。
3.发挥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作用并及时修订大纲。
(二)课程计划管理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1.设置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教学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审定课程计划,以实现预期教育结果。
2.在教学(指导)委员会中设有教师和学生代表。
3.明确负责课程计划整体设计的部门或组织,设置确保 课程计划有效实施的基层教学组织。
(三)课程计划管理的发展标准是什么?
1.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课程改革方案并加以实施。
2.在教学(指导)委员会中设有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代表。
